湖北省XX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
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
XX〕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省
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XX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XX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
(一)对1995
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104元;对1996
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94元;对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84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
)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
3元(二)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
30元;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25元;3、1953
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20元;4、符合劳社部发〔
xx〕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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