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金钱和腐败(之一)
(1)Power tends to corrupt;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 --- Lord Acton.
(2)Power is evil in itself. --- Jacob Burckhardt
(3)Behind every great fortune there is a crime. ---Honore de Balzac
每进书店,权贵的自传和传记扑面而来。其实,权力、金钱和腐败的关系乃今日之最佳博士论文题材。有志于新政治经济学的新辈俊才,愚等待着读你们的论文和专著。
权钱罪轮转,
莫忙作记传。
留待囹圄日,
写读一人专。
惟君子和男人难养也(一)
邹恒甫
2006年1月25-29日
五代十国祸极天,
为人不幸五十年。
朝代更替如传舍,
君王废立犹换冕。
忠义之士三武夫,
名禄儒士皆乞丏。
岂奉孔丘处世诀:
无道则隐有道县?
更引永叔怒质吼:
十室之邑有忠信?
独有李女王凝妻,
负夫遗骸携子兼。
天暮投宿被拦臂,
引斧断臂守节坚。
忍辱苟活男君子,
可曾愧对李女仙?
偷生冯道事九君,
敢言女子难养篇?!
愚常读欧阳永叔所私修《新五代史》,其理由昭然若揭:中国国史至五代十国,惨烈之程度可谓史无前例,(但愿)后亦无来者。《五代史记序》(建安陈师锡)曰: 甚哉,五代不仁之极也,其祸败之复,殄灭剥丧之威,亦其效耳。夫国之所以存者以有民,民之所以生者以有君。方是时,上之人以惨烈自任,刑戮相高,兵革不休,夷灭构祸,置君犹易吏,变国若传舍,生民膏血涂草野,骸骼暴原隰,君民相视如髦蛮草木,几何其不胥为夷也!……五代距今百有余年,故老遗俗,往往垂绝,无能道说者,史官秉笔之士,或文采不足以耀无穷,道学不足以继述作,使五十有余年间,废兴存亡之迹,奸臣贼子之罪,忠臣义士之节,不传于后世,来者无所考焉。惟庐陵欧阳公,慨然以自任,盖潜心累年而后成书,其事迹实录,详于旧记,而褒贬义例,仰师《春秋》,由迁、固而来,未之有也。至于论朋党宦女,忠孝两全,义子降服,岂小补哉,岂小补哉!
而欧阳永叔开宗明义: 圣人之于《春秋》,用意深,故能劝戒切,为言信,然后善恶明。夫欲著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其详论载《新五代史》梁本纪第二:呜呼,天下之恶梁久矣!自后唐以来,皆以为伪也。至予论次五代,独不伪梁,而议者或讥予大失《春秋》之旨,以谓“梁负大恶,当加诛绝,而反进之,是奖篡也,非《春秋》之志也。”予应之曰:“是《春秋》之志尔。鲁桓公弑隐公而自立者,宣公弑子赤而自立者,郑厉公逐世子忽而自立者,卫公孙剽逐其君衎而自立者,圣人于《春秋》,皆不绝其为君。此予所以不伪梁者,用《春秋》之法也。”“然则《春秋》亦奖篡乎?”曰:“惟不绝四者之为君,于此见《春秋》之意也。圣人之于《春秋》,用意深,故能劝戒切,为言信,然后善恶明。夫欲著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其实尝为君矣,书其为君。其实篡也,书其篡。各传其实,而使后世信之,则四君之罪,不可得而掩尔。使为君者不得掩其恶,然后人知恶名不可逃,则为恶者庶乎其息矣。是谓用意深而劝戒切,为言信而善恶明也。桀、纣,不待贬其王,而万世所共恶者也。《春秋》于大恶之君不诛绝之者,不害其褒善贬恶之旨也,惟不没其实以著其罪,而信乎后世,与其为君而不得掩其恶,以息人之为恶。能知《春秋》之此意,然后知予不伪梁之旨也。”
而近世学人陈寅恪《赠蒋炳南序》也言:“欧阳永叔少学韩昌黎之文,晚撰五代史记,作义儿冯道诸传,贬斥势利,尊崇气节,遂一匡五代之浇漓,返之淳正。故天水一朝之文化,竟为我民族遗留之瑰宝。孰谓空文于治道学术无裨益耶?” “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而造极于赵宋之世。” [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 何以证此? 愚略引欧阳修片段文字, 其喻义深矣,博矣!
《新五代史: 死节传第二十》:语曰:“世乱识忠臣。”诚哉!五代之际,不可以为无人,吾得全节之士三人焉,作《死节传》。呜呼,天下恶梁久矣!然士之不幸而生其者,不为之臣可也,其食人之禄者,必死人之事,如彦章者,可谓得其死哉!仁赡既杀其子以自明矣,岂有垂死而变节者乎?今《周世宗实录》载仁赡降书,盖其副使孙羽等所为也。当世宗时,王环为蜀守秦州,攻之久不下,其力屈而降,世宗颇嗟其忠,然止于为大将军。视世宗待二人之薄厚而考其制书,乃知仁赡非降者也。自古忠臣义士之难得也!五代之乱,三人者,或出于军卒,或出于伪国之臣,可胜叹哉!可胜叹哉!
又《新五代史:杂传第四十二》:《传》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善乎,管生之能言也!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乱败亡,亦无所不至,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无所不为,则天下其有不乱,国家其有不亡者乎!予读冯道《长乐老叙》,见其自述以为荣,其可谓无廉耻者矣,则天下国家可从而知也。予于五代,得全节之士三,死事之臣十有五,而怪士之被服儒者以学古自名,而享人之禄、任人之国者多矣,然使忠义之节,独出于武夫战卒,岂于儒者果无其人哉?岂非高节之士恶时之乱,薄其世而不肯出欤?抑君天下者不足顾,而莫能致之欤?孔子以谓:“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岂虚言也哉!
而同时代有一李姓女子,其气节贯长虹,惊天地,泣鬼神,使欧阳永叔仰天长叹:《新五代史: 杂传第四十二》: 予尝得五代时小说一篇,载王凝妻李氏事,以一妇人犹能如此,则知世固尝有其人而不得见也。凝家青、齐之间,为虢州司户参军,以疾卒于官。凝家素贫,一子尚幼,李氏携其子,负其遗骸以归。东过开封,止旅舍,旅舍主人见其妇人独携一子而疑之,不许其宿。李氏顾天已暮,不肯去,主人牵其臂而出之。李氏仰天长恸曰:“我为妇人,不能守节,而此手为人执邪?不可以一手并污吾身!”即引斧自断其臂。路人见者,环聚而嗟之,或为弹指,或为之泣下。开封尹闻之,白其事于朝,官为赐药封疮,厚恤李氏,而笞其主人者。呜呼,士不自爱其身而忍耻以偷生者,闻李氏之风,宜少知愧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