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2-3-11 22:23 
评价效用肯定是要评价的,但对于同一个商品,不同人的评价结果却有天壤之别,这本身就不是一个客观的东西 ...
第一个问题,我在之前就已经提出。在前面的回帖中已经有所解释。但仍在审核中。
第二个问题。我说过,成本也是一种价格。用成本解释不了价格的决定。相反,价格才决定成本。我发了F.A Harper的价值论简介一文,也在审核中。如有兴趣,可以一看。赔本的买卖当然没人愿意做,但其在做这个买卖的时候,是想其在这笔买卖中赚钱的。而他如果知道自己将来会亏本,他当然就不会做这笔生意了。因此,我做生意的时候,我首要的考虑不是成本的高低,我考虑的是,这笔生意能不能给我带来利润。你能明白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吗?
第三个问题。效用论在物物交换条件下,也依然适用。根本不需假设货币的事先存在。怎么不能比较两件不同商品的效用?而且,效用的评价,是主观的,是要有行为人来做出的。而不是你,我,或其它之外的什么人做出。这是首先要记得的。
对于你举的例子而言,要想知道对木工来说那个东西对其效用大,不妨问他:假设这三样东西只能留下其中一件,他会选择哪一件,就可知道,对这个木工来说,哪个东西效用最大了(至少在这一刻是如此)。
同理,电脑键盘和屏幕也是如此。不过,这样的问题十分无聊,因为,效用是来解释实际发生的行为,而不是假想中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