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非马歇尔的正常消费者,考虑一件商品的价格时,最先考虑的肯定就是想知道这件商品的成本(含店主正常利润),如果知道了,他就不会愿意再出更高的价格(暂不考虑垄断因素或此人太有钱),而且也不会不知趣地让老板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卖给自己,这是大家都明白的。
然而不幸的是,即使在如今的信息时代,商品的成本也是每个企业的最高机密,难以让普通消费者探知,你不可能熟悉每种商品的制造和销售过程,当然也不知道商品里面凝结了多少劳动量,具体地说你不知道供给者心里那个真正的底价是多少。因此,消费者只能凭自己的经验来猜了,包括参考类似商品的售价和成本等,另外就是货比三家,多看看其它地方的价格(竞争因素),说白了就是多打听,因为你的信息量太少。一个相对比较善于买东西的人,总是那些经常逛商店,价格信息掌握得比较多的人。而对于出乎自己意料范围的大降价,有些人欣喜若狂,而明智的人心里总是要问:“这东西的底价到底在哪儿啊?没降价前得多暴利呀?”如果现在还有人相信商人经常说的一句话:“这回真的没赚你钱,算我今天开张图个吉利!”那只能说他的脑子和马歇尔有一拼。
消费者还有一条重要的劣势就在于,如果他明明知道一件东西只值100元,而市场上他能问到的价格都是200元,这种情况下,他只能选择买、或不买,当然如果被逼急了而去游行示威则超出了经济学的研究范畴。就好比现在肉的价格翻了一倍,你质问肉贩子,他肯定是一脸无辜:“大哥,进价就这么高,我都赔钱卖了!”你总不能打他或抢肉啊!就凭这一点,需求方怎么可能像马歇尔说的那样与供给方平分秋色呢?
因此,消费者在确定和影响商品价格方面的地位是劣势的和被动的。一方面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古语说得一点都没有错,“买的没有卖的精”,尤其是现在的世界,术业有专攻,分工如此复杂,一个消费者什么专业的商品都要买,怎能样样精通?不买回假冒伪劣产品已经就算是练就火眼金睛了;另一方面,就算知道卖方给出了高价,我们也没有权力勒令他按正常价格出售。总的来说,消费者确定价格时,由于无法洞悉生产销售过程,真的就只能是以价格定价格了。
大家千万不要被所谓的讨价还价现象所误导,其实,在能侃价的市场上,卖家定价的时候,已经给你预备好了砍价的空间了,到了他心中确定的真正价位时,你就砍不动了!当你怀着砍价成功的喜悦、看着卖家的痛苦表情交钱的时候,卖家心里也正偷摸乐呢。而侃价的过程,恰好就是消费者单方面以价格定价格,逐步接受卖家报价的一个过程,而供给者心里早就盘算好了,只有他是有谱儿的。
当然消费者也不是没有救星,这个救星就是竞争,供给方之间的竞争会让价格下降到他们的底线:成本。而救星和灾星是成对出现的,竞争的反面是垄断,垄断有阻碍价格回归底线的作用。
综上所述,供给和需求对于价格的形成与变化,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
(一) 一、供给方拥有商品的定价权,首先计算自己的生产成本,并以尽可能高的价格来出售,而低于成本价的价格,供给方一般不会考虑,除非准备关门跑路。一般来说,成本价里面除了真正付出去的支出,还要考虑资本的虚劳动报酬—利息(融资成本),而高出此成本价基础上的价格余额,就要靠企业自己的优势到市场上去争取实现了。
(二) 二、需求方拥有对价格的表决权,即决定供给方能卖出的产品数量。对供给方给出的任何价格,消费者能根据商品的使用价值以及种种其他因素来决定买或者不买、多买或者少买,因此众多消费者的综合决定就形成了商品的销售量,这个总的销售量一般来说是随着价格的升高而递减的。
因此我这里也有一条价格-销售量曲线,横坐标为销售量,纵坐标为价格,不过这条曲线与马歇尔曲线的区别是:
它不是需求方或供给方根据自己头脑里的感觉分别做出来的两条曲线,而是只有一条曲线,它的价格都是供给方定的,而销售量则是所有消费者购买决定的总和;每个消费者就是投票表决而已,自己脑子里根本也没有什么精确的需求价格曲线,假如要买一栋房子,他的需求价格应该是一个最高价位下面的所有价格,不要钱才好呢;另外也没有一条什么其它曲线和它一起来决定所谓的均衡价格,而是供给方拥有在这条曲线上来回滑动,通过价格选择销量或通过销售量决定价格的权力。总之,这条线是给供给方使用的,当今的商品生产者,无不费劲心思地揣摩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调查其消费能力,其目的不过就是想得到这条曲线而已。
这条曲线的陡峭程度也表示了商品需求的刚性,曲线越陡峭,价格变动引起的销量变动就越小,则需求刚性越大;刚性越大,表示需求方对销售量的决定权也就越小。也就是说,尽管需求方拥有对价格的表决权,决定商品在某个价格上的销量,但是这种决定权的大小不是绝对的,而是随着具体商品的不同而不同的,这种“决定”权,经常伴随着无奈和苦涩。而且,这种决定权,已经被精明的供给方研究透了,供给方已经达到了可以引导需求的境界了。
以上我给出了供求双方如何影响价格的基本观念,请注意两点与其它理论的区别:一、不是决定价格,而是影响价格,成本是企业的生命线,也是形成价格的决定性因素,这个成本不是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是客观条件所决定的。二、也不是传统的“供大于求价格下降,供小于求价格上升”,因为这个说法把供需双方的能力大小和作用不同给抹煞了,而且只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而我的理论是动态的,说明了供给方具有利用价格-销售量曲线争取最大利润的能力和方法,以及各种情况下价格变动的规律(见下面的推论)。
区分供需双方在影响价格机制方面的主从地位、不同作用以及发生作用的先后顺序,恐怕算得上是我的首创吧。这一点在解释通货膨胀,尤其是恶性通货膨胀时就用得上了,而普通的大家觉得非常合理的“供大于求价格下降”理论,就显得无能为力了,这里先按下不表,等讨论通货膨胀的时候再详细分析。
更多内容请见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