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名称:地级市司法程序效率水平07-23年司法繁简分流改革城市试点DID司法资源配置优化
地级市司法程序效率水平07-23年司法繁简分流改革城市试点DID司法资源配置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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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王钟阳和唐松(2024)的做法,使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政策虚拟变量(Treat×Post)表征。若样本城市为试点城市,则赋值为 1,否则为 0;Post为年份虚拟变量,2020 年及之后取 1,否则为 0。另外,所选民事诉讼繁简分流试点地区及试点法院是基于基层人民法院,因此所匹配的试点城市为北京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宁波市、合肥市、福州市、厦门市、济南市、郑州市、洛阳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银川市。
数据范围:
城市层面2007-2023
数据指标:
年度标识 城市名称 城市代码 Treat Post DID
参考文献:
[1]王钟阳,唐松.司法程序效能提升与供应链配置:“繁简分流”改革的证据[J/OL].世界经济,2024,(09):122-151[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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