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日前透露,稿酬标准将做出调整。他表示国家版权局准备调整这个标准,但没有透露具体的行动时间表。网友对此反响热烈,纷纷表示支持。
据了解,现行稿酬标准的依据是1999年国家版权局制定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第六条,基本稿酬是原创作品每千字30-100元。
冯杰
“收入百万就上‘富豪榜’,可怜”
河南省文学院专业作家冯杰说,稿酬确实很低。内地的稿酬标准很多年不变,有些报刊还不给稿酬。我经常在港台报刊上发表作品,他们的稿酬以前还可以,现在也不行了。每年的作家富豪榜上,收入百万的就能上榜,多么可怜!现在什么都在涨,烧饼的价格都翻了几番了,“卖字的”价格怎么就不涨呢?
贺捷生
“低稿酬导致文学原创滑坡”
全国政协委员贺捷生认为,我国维持了几十年的低稿酬制度,是导致文学原创滑坡的一个客观原因。每千字几十元的超低标准,一部用短则大半年长则几年创作的长篇小说获得的稿酬,还不如写一集不足两万字的电视剧,这让许多作家陷入了生存的尴尬,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修订稿酬标准,给作家们体面的劳动回报。
许善达
“应大幅提高原创知识产权起征点”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也表示,作家稿税“800元起征,按照20%的税率进行征收”这一标准制定于31年前,作家稿税的起征点显得落伍。稿费、专利等智力劳动所得,知识产权的扣除标准一直没有提高过,在原创的知识产权方面要提高起征点,鼓励自主创新。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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