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场秩序只是一种更直接的表达方式,如果说的准确一点是建立法制社会。只不过建立法制社会的提法涵盖的范围又太广。
在一个法治社会中,不仅仅是经济市场的主体,即便是ZF的行政权力和任何的行政行为甚至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都是受到法律的规范的。
如果要谈论建立法治社会,其中必然会涉及几个大家混淆的问题,比如人们坚持认为“中央集权”和“专制”是一回事,做这种解释会产生大量的篇幅,我想没有几个人会有耐心看一篇长长的文章,所以我投机取巧的选择了“秩序”这种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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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ras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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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现象] 中国未来几年的头等大事不是私有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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