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r3068 发表于 2012-3-23 08:07 
与其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个“耗费获得补偿的系统”,不如说它是一个“耗费不获得补偿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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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个“耗费获得补偿的系统”,不如说它是一个“耗费不获得补偿的系统”。
马克思认为,工人的“剩余劳动”就是一种没有得到“补偿”的“耗费”。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无论其最初来自哪里,最终也都将变成工人的“无偿劳动”:“一切资本的价值经过一定时间之后必定只代表资本化的剩余价值,因为过了一定年数以后,资本原有的价值额都被资本家吃光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8卷72]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e=2&from^^uid=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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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更说明马克思价值论的实质就是要追求“耗费补偿”的理论,从这一点出发他阐述了剥削论,从而得出“剥夺剥夺者”的口号。但是马克思的这个剩余价值论,却是一个要工人剥削资本家的理论,因为它要求剩余价值完全归工人才是合理的。实际上工人获得工资(包括奖励工资)已经是对工人劳动耗费的完全补偿了,除非资本家克扣工资。如果工人的付出长期大于其获得,那么工人的劳动与生活是无法长期维持下去的,但我们却看到,在私人资本最盛行的地方,一般劳动者所过的生活也要比其过去或者私人资本家少的地方更好。比如在现在的中国,私人经济最活跃的广东、浙江等地的劳动者们的日子不是要比落后地区的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