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特
肝胆
刑
1、护理病
1.2各种病历表格除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蓝黑色笔书写,体温表中曲线用相应颜色签字笔标识和连线。 1.3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或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1.4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别字,应用同色笔画双线在错别字上,不得采取刮、粘、涂等方法掩盖原来的字迹。每张记录划改不超过两处,每处不超过3个字。 1.5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书写,并由相应的护理技术人员签名。实习期间或试用期护
1.手术后(或分娩后)日数:由当天第一次绘制体温时,用红笔填写,手术当天写“0”,手术次日为手术后第一日,写“1”,依次填写(分娩后日数填写相同)。如遇第二次手术,则停写第一次手术日期,改写为“Ⅱ-0”,以回病室时间为手术后“0”日期,依次填写,例如:2000-12-18号第一次术后第9天,11:45PM第二次手术结束回病室,在原来已填写好
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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