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立法问题研究
信访制度是中国特有的群众表达诉求、进行权利救济的渠道,信访作为一种替代性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信访制度自确立以来长期贯穿着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当前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涌入信访渠道,信访量常年居高不下,甚至架空了法律救济途径成为提出诉求的首选渠道,信访逐渐成为一部分民众与政府抗争的手段,非正常上访愈演愈烈,信访权被滥用,偏离了制度设立的初衷。
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为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笔者依托自身在全国人大信访部门工作的实际,考察我国信访发展历程和现状,联系当前信访偏离正轨的乱象,分析信访工作中面临的实践困难,归纳总结得出结论即现阶段信访乱像的成因在于信访制度设计缺陷和法律缺位。
在阐述学界对于现有信访制度存废争议的基础上,论述了信访在当前中国社会存在的必要性。完善的信访制度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当前形势的需要。
笔者根据中央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精神,提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思路与措施,即坚持党政主导原则,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信访司法各司其责、诉访分离,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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