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主席令第
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达到安全生产目的,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2、范围适用于国仕邦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专管员、
各部门经理(包括副
职)、岗位主管、主要岗位员工、普通岗位员工
的安全绩效考核。
董事会成员
、工会主席不在本考核范围内
。3、定义3.1安全生产笫一责任人:总经理
。3.2安全主要岗位;副总经理、安全专管员、总工程师、部门经理
。3.3安全重要岗位;岗位主管、主要岗位员工(危化操作工(含仓库、储罐)、电
工、锅炉工
叉车工)
。3.4一般安全岗位;车间辅助工、非危化操作工(仓库)、水处理工(污水)、技术(研发、分析、实验)
3.5普通安全岗位;财务、文员、保安等
。4、职责4.1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本细则采用董事会对总经理进行考核。总经理对副总经理、安全专管员、总工程师、部门经理进行考核。部门经理对所管理的岗位进行考核。
4.2公司董事会可对作业现场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表进行抽查。如发现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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