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方案与项目总体规划是否相符(如红线范围、周界衔接等);景观方案与原先项目公司或建筑设计院提供的基础资料是否一致、有效(如建筑入户层平面、地形竖向衔接、水文资料、周界资源的衔接等);
景观设计方案对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及基地资源现状等有无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如小区与组团出入口、建筑布局与空间结构、交通组织、标高系统、架空层设置、采光井位置、室外设备设施的布置、保留与迁移树木的明确、保留水体的利用、不利因素分析等);
景观设计是否已尽可能提供多方案并列出优缺点等供比较;有无景观方案设计说明;设计理念是否清晰;是否与项目定位和规划意图一致;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清晰;是否有必要提供补充图纸(如各类分析图、重要节点的剖、断面方案图等);
景观设计是否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人文因素的体现是否合理;
结合建筑设计进一步评审景观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风格是否和谐; 景观风格与主题是否清晰、完整;景观空间序列是否清晰;景观分布是否分级,是否合理;景观元素是否贯彻到各个部位;景观功能分区、动静分区等是否合理;
交通组织是否合理;路网结构是否清晰;路网级别划分是否合理;小区路网(包括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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