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文件编号:JD/QW7512-1
〔19〕修改状态:
管理状态:
分发号:
日期:日期:日期: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的
平安、文明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
平安生产。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对
平安、文明施工的管理。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工程开工前,检查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
平安防护情况。
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业人员
平安健康的要求。
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
平安技术措施,并填写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
平安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
平安保障体系,实行施工
平安岗位责任制。
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专职
平安员,专职
平安员应当持证上岗,并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催促施工单位建立员工
平安教育培训制度,未经
平安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具,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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