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的通知电监资质
〔2021
〕4号各派出机构:
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治理方法?〔国家电监会令第28号
〕,我们制定了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申请条件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申请条件
?自2010年3月1日起
施行,原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治理方法?〔国家电监会令第
6号〕中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等级标准
?同时废止。
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申请条件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一章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一条承装类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第二条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
能够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
以下条件:〔一〕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三〕最近3年内
担当过以下第1子项所列工程以及第2、第3子项所列工程任意一项,且工程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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