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接入工作流程
电网接入流程和要求
受理申请与现场勘察
第三十二条
市供电公司营业与电费部或县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厅负责受理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提出的并网申请,协助用户填写《分布式电源项当前期申请表》(附件
5),接受相关支持性文件。
支持性文件包括:
自然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房产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
对于利用居民楼宇屋顶或外墙等
公共部位建筑安装分布式电源的项目,应征得
同一楼宇内其它住户和物业对安装的书面同意意见。
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
电源项目地理位置图(标明方向、邻近道路、河流等)及场地租用相关协议。
接入用户内部电网项目,需提交用电人盖章确认的书面同意意见,以及项目单位与用电人签订的电能消纳方式相关协议。
电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需核准项目)。
其它项当前期工作相关资料。
第三十三条
若项目建设需办理新装、增容手续的,营业厅在受理
项目并网申请同时,按公司扩管理规定同步启动业扩工作流程。
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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