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类别:
规章制度
文件编号:
BS-III-0907-009
编写单位:
行政人事部
版 本:
b。版发行日期:
2004
.03.28机密等级:
□机密□一般合计页数: 共 6 页
一、 IC卡使用规定
二、 工作时间
1、公司按有关规定对员工各班次工作时间规定如下:
正常班〔办公室〕:8:00--12:00 13:00--17:00
倒班制及其它班次依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如因特殊状况需调整工作时间,必须报备人力资源部门,经批准
前方可实施;
2、公司可根据生产需要做适当的工作时间调动安排。
3、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未打
〔刷〕卡,须由部门经理级人员签署证明
〔补卡〕,无打卡又无签署证明者,按旷工计算,旷工一天扣三天全薪工资。各员每月之签卡次数不得超过3次,否
那么每超过一次做罚款10元处理。
4、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时间达10分钟的,按每次罚款5元计,超过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按事假半天计算
〔扣除底薪及勤工奖
〕;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在任何情况下员工都不可以更改,涂污或删去考勤卡上的任何资料,否
那么按当天旷工处理。
6、员工如因加班、病假、事假、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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