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实验室安全和环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学实验室安全和环保工作,维护教学、
科研工作正常秩序和实验室环境安全,防止国有财产损失,
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
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大学实验室安全和环保管理实行学校、学部(学
院、所、中心)二级管理体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重视环保”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大学安全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机
构。大学安全工作委员下设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
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
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学校实验室
安全和环保工作,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小组办公室设
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第五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是学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
保护工作的总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和环
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监
督管理工作;科学技术研究院协助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和环
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本科生院负责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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