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
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为加强我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
“两馆一站
”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作用,提升其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
2011
〕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对象
湖北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奖优罚劣,激励先进的原则;
(四)定性分析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指标
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分。各项指标及分值如下:
(一)管理运行效能(
30分)该指标项分为三个子项,在分值范围内评分,合计为该项目总分。
1
、服务设施(
10分):按照是否通道畅通、标识清晰、环境整洁、便于群众开展活动,有无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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