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规定
一、文件按机密程度进行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普通四 种级别。
二、公司重要绝密、机密文件借阅,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秘密文件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借阅。
三、公司一般合同、内部文件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
四、公司任何文件、证书、图纸等存档时,由档案保管员开具收 据单,一式两联,一联由档案保管员留存,一联交存档人留存。
五、借阅公司任何文件、证书、图纸等,需要先填写借据,借据 要注明时间、事由,经相关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写《文件借出登记表》, 并登记好借出日期、文件名称、借出人、返还日期等。文件返还时, 必须保证文件完好无损,并在借出登记表内注明返还日期,抽回借据。
六、各部门(人员)收到或经手办理的重要档案及文件,务必将 原件在
2日内送到档案管理员处存档(如有需要部门可保留复印件), 同时保管好档案管理员开具的收据。如因存档不及时造成档案丢失或 妨碍其它部门使用而造成损失,将追究该部门(人员)责任。
七、档案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统一保管,出现泄密或未按规
定借出,将追究档案管理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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