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完善公司司机之行车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安全、合理,从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本,延长汽车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本公司所属车辆和司机。对于公司出资购买或租赁的车辆由公司直接管理,工程车辆由工程实施部门直接管理,公司负责监管。
第三条:对有车辆使用的项目,项目经理代表公司行使管理权。如有意外事故发生,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项目经理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车辆及司机工作规定
1、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
2、司机若无出差任务安排,需按正常上下班打卡考勤(特殊情况备案说明除外)。
3、上班时间,如无出车安排,司机须于休息室随时待命,不得随意串门,影响他人工作。
4、公司车辆应停放于公司车库或指定车位。
5、司机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驾驶车辆,不允许在车辆驾驶过程中,意气用事、于路况欠佳情形下高速行使,或与他人飙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责任由司机个人承担,并扣除当月工资的
1/2;累计两次以上者可予以辞退。
(1)无照驾驶
(2)酒后驾驶
(3)未经许可,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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