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所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一、供电营业所所长安全职责
1.所长是本所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采取合理安全措施。
3.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所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对重要检修项目,要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行标准化作业,对生产现场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操作、检修、施工、试验等)事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5.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和处理。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班组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未遂、违章,及时登记上报,
并组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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