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各市建委
〔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
方法?〔国家发改委第2号令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
方法?〔建设部第82号令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加强我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属于国家确定的招标范围且
到达以下标准之一的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
工程,必须进行设计招标:
〔一〕建筑面积在
1万平方米
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或总建筑面积在
5万平方米
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工厂生活区
工程; 〔二〕城市主干道两侧的主要建筑以及国家或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主要或特殊建筑。
除前款规定的工程建设
工程外,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
工程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招标要求
〔一〕依法必须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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