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及休请假管理规定
1、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
车间考勤、休请假管理,同时保证
车间生产顺利进
行,特制定本规定。
1。2类别:出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
生育假、工伤假、探亲假),休假(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
1.3适用范围:适用于
生产部所有员工。
2、考勤管理规定
2。1工作时间设置:公司根据各岗位特性和实际情况设置岗位工作时间
.2.1。1
每位部门成员上下班均实行打卡制
,不得出现不打卡现象.
2。2考勤分类
2.2.1
迟到:未经批准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开始后
5分钟内未到公司者视为迟到
;2.2。2
早退:未经批准在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
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指停止工
作离岗更衣)为早退.
2。2。3
旷工:2.2。3。1
迟到、早退超过
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日。
2.2。3.2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及不服从临时工作安排者,视为旷工。
2。2。3.3
未经批准班中离厂
30分钟以内视为旷工半日,超过
30分钟视为旷
工一日.
2。2.3。4
请假结束未到公司报到或到岗工作的,自假期结束次日起视为旷工。
2。3考勤规定
2.3.1
迟到、早退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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