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巡视监控
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班巡视两次高压开关柜、变压器,每两小时巡视一
次;中班巡视三次配电柜、电容柜,每周巡视一次落地箱、电表箱。
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听
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上。
3、巡视内容:
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
摄氏度);
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内,是否超载运行;
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各种标识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按时开关管辖区域内内路灯、灯饰或喷水池,及时维修好辖区内路灯。
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
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主管,在主管地协同下加以解决。整
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
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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