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验收管理办法
为规范工程现场的
材料物资进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工程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1、施工方提供材料
(乙供材料)
的验收1。1乙供材
进场必须具备相关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或质量许可证等,
到达工地现场
后,施工单位及时通知监理方
。1.2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相关专业工程师、甲方代表
以及质监部门验收交接.
1.3验收
根据施工设计图纸
、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
要求对材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进行场验收签字确认
。1。4对验收未通过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
施工中。因监理组织验收不到位,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造成损失将对责任方处以损失金额5%的罚款。
2甲供材料的验收
2.1甲供材进场必须具备相关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或质量许可证等,到达工地现场后,材料供应单位及时通知甲方。
2。2由甲方组织
监理工程师
、相关专业工程师、
采购部门、施工单位
验收交接。
2.3验收根据
采购合同、
施工设计图纸、、国家规程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对材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进行场验收签字确认。
2.4对验收合格的材料由采购部门填制材料验收单,同时与施工单位办理材料调拨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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