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定级工作指南
(试行)本指南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政策和标准,结合教育行业信息化工作的特点和具体
实际,对教育行业信息系统进行分类,提出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思路,给出
建议等级,明确工作流程.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非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信息系统的定级工作应在信息系统设计阶段完成,与信息系统建设同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
147号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2240—2008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GB/T 25058-2010
)《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
2007
〕861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
〔2007
〕43号)信息系统的类型划分是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的前提和基础.按照信息系统的主管单位、业务对象、部署模式对教育行业信息系统进行分类,形成信息系统分类表(附件
1)。按照信息系统主管单位的不同,信息系统分为“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信息系统”(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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