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
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价[2011]255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推动全省价格监测工作发展,我局在《广东省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实施细则》(粤价[2006]64号)基础上制定了《广东省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问题径向省价格监测中心反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广东省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机制,规范价格监测工作行为,加强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全面提升我省价格监测工作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对象是指各地级以上市和承担省价格监测任务的定点监测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
第三条 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价格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价格监测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水平;
(三)价格监测点采报价质量检查指导制度执行情况;
(四)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制度落实情况;
(五)价格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质量。
第四条 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目标和原则
价格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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