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类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服装部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的规范管理,积极组织学生参加 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加强学生实践技能培养,促进学风建设,激励学生的个性发展, 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规范技能大赛管理,提升水平与成绩,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章竞赛类别
第二条竞赛类别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国职业技能竞赛。
2、全国行业学会、协会及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
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全省、全市职业技能竞赛。
4、省级行业学会、协会组织的全省竞赛及相应类别全国竞赛的分省区预赛。
5、校级职业技能竞赛。
第三章竞赛组织管理
第三条 技能竞赛实行项目化管理,由服装部教学分管负责人或竞赛项目负责人制定 技能竞赛项目计划、实施方案、选拔方案、经费预算表,经服装部、教务处、教学分管校 长、校长审批立项后执行,服装部负责督促检查。
第四条服装部教学分管负责人或竞赛项目组负责制定或组织制定学生职业技能竞 赛实施细则,以及技能竞赛工作的档案管理、数据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五条 主办或承办技能竞赛,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执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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