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长春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安全监督
治理实施意见
的通知长城乡字〔2004〕39号 签发人:俞生
各县〔市〕区、建设局
〔建委〕、各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长春市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的安全监督
治理,预防和减少重大机械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财产安全,市建委依据国务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治理条例、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
治理暂行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的具体
情形,制定了
长春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
治理实施意见
,现予以
公布。望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
治理实施意见
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长春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的安全监督
治理,预防和减少重大机械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治理条例、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
治理暂行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具体
情形,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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