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0-02—23
发布单位:信息部
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统一规范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的使用管理,维护广东省名牌产品信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适用于《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规定的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是质量标志。
第三条 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以在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统一规定的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并注明有效期.
第二章 标志及标志使用
第四条 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由标准图形(
含标准字体)及标准色(三色)构成,共有二种三
色标志供企业选用。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及标准色、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尺寸、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标准字体见附件。
第五条 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生产企业按标准图形可自行负责制作、印刷在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的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
第六条 企业使用广东省名牌产品标志,图形必须准确,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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