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财务管控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集团管控体系,
提高资产经营效益,
防范财务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
**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
,以及虽无股权关系但实际受控
**集团的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公司”)。
二、财务组织管控
第三条集团实行两级财务组织体系。集团设立财务部,下属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或
与其他职能合并的综合管理部门
(以下统称“财务部门”)
。第四条集团财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集团财务部
是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领导部门。集团财务部
除承担集团总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
职责外,还负有对下属公司进行财务指导、监督
、审计职责。第五条下属公司财务部门在履行本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时,须接受集团财务部的指导、监督
、审计。三、财务人员管控
第六条集团设有副总裁(或财务总监),协助集团董事长/总裁
分管集团财务系统
及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
(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负责人。下同)
实行集团委派制,由集团确定人选(集团直接选定人选,或下属企业推荐人选、集团评估认可)并派驻到下属公司。派驻公司设有董事会的,由董事会聘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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