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本规定自201
4年4月8日起实施
1.目的为更好的引导员工行为,提高工作绩效,调动和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建一个具有发展潜力和创造力的优秀团队,推动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考核规定
3.1考核对象
3.1.1
销售经理级以上人员
3.1.2
职能经理级以上人员
3.1.3
销售主管类人员
、一般销售类人员
3.1.4
职能主管类人员、
一般职能类人员(含技术类、销售助理类)
3.2考核内容(具体见下表)
3.3考核实施
3.3.1
销售经理级以上人员
3.3.1.1部门销售业绩考核为全年度考核,核算在下年度的第一个月上旬完成,当月中旬进行奖金发放。核算由
总经办组织并提供数据支持,财务部、总经理
审核确定。具体核算方式详见《经营目标责任书》。
3.3.1.2
工作业绩考核为半年度考核,以个人述职报告形式在每年的元月份和7月份完成,此项将作为职务升降、工资调整的重要依据
。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总经办审核确定。
3.3.1.3行为能力、工作态度等综合素质考核为
季度考核,以
总经理及相关性部门负责人
评分考核形式在每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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