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职责
第三章 设备的规划、迁购及安装调试
第四章 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五章 设备的检修
第六章 设备改造与更新
第七章 设备动力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八章 动力管理
第九章 教育与培训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三条
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进行、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企业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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