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
,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
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
党组会议、行政会议、
办公会议、
例会等,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
活动过程中组织的会议。
第四条 会议的管理部门为
公司行政部
,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协作安排。
第二章会议召开原则
第五条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精简。大力压缩会议,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对能不开的不开,能
精减的精减,能合并的合并
。(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对以会传会、汇报会、走过场等没有实质意义的会予以取消。公司级重大会议不超过2个小时,其他工作例会不超过1
小时;部门召开会议不超过1个小时。
会议尽量少安排交流发言,确需安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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