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班主任管理规定
(2009
年3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 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
[2004]
16号)和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 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华南工
[2005]30
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本 科生班主任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科生班主任(以下简称班主任)聘任专业任课教师担任,同时可 以聘任高年级优秀的本科学生担任一年级学生助理班主任。
第二章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第三条 深入掌握本班学生情况。了解和掌握本班学生德、智、体、美等全 面发展的情况。
每学年至少与
60%以上的学生有一次认真谈话,并做好谈话记 录,每学年至少
15次深入学生宿舍,并至少参加
8次以上的班级集体活动,
认 真落实学校对学生的各项要求,及时反映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第四条协同各方面抓好德育教育。协同学生辅导员组织和开展各种有针对 性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和督促学生遵纪 守法,提高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养成优良作风;每学期对学 生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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