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2020年四季度“双随机”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20〕58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和《XX区环境保护局2020年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XX区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工作方案》,现将四季度抽查结果总结如下:
按照相关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家数6家、一般排污单位家数127家,按照市环监局规定的各县区环保部门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域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一般企业按照1:10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执法人员数量:一般污染源数量)确定被抽查单位数量。
四季度抽查重点企业4家,一般企业32家。截止目前均已按要求全部检查完毕,其中19家自然停产或失联,17家正常生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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