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风电闭锁及自动倒台装置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搞好我矿"一通三防'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井下局部通风的可靠性,加强风电闭锁及自动倒台装置的日常管理,结合鑫铜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一条 井下各施工区域的局部通风系统均由生产部、通防部设计。内容包括:安装地点、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风电闭锁断电范围等。
第二条 机运部依据生产部、通防部提供的局部通风系统设计,进行局部通风机及工作面供电系统方案设计。内容包括:风电闭锁开关型号、断电方案、工作面所需开关设备型号及保护整定值的计算。
第三条 各施工单位要严格依据生产部、机运部、通防部的设计方案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安装调试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一条 生产部、机运部、通防部设计人员要依据各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局部通风系统及供电系统设计后签字下发并存档。因设计不合理而影响生产的每次对设计人员罚款50元。
第二条 各生产单位不按设计方案要求安装局部通风设施和风电闭锁装置的,不得进行生产,否则责任由使用单位承担,并罚队长、书记每人200元,罚机电队长或机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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