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MEMO
致呈TO:总经办
由FM:房务部
主题SUB:
关于房务部物品损坏、遗失员工赔偿制度(建议)
事宜日期DATE:2014年04月26日
因现房务部员工在当班期间所损坏或遗失物品均按客人赔偿标准进行,导致员工无法承受高额的赔偿价格,在当班期间出现抵触情绪给工作带来极大不便。甚至个别员工胆大妄为者为了减少自身损失在出现物品损坏或遗失后发生了移花接木、偷梁换柱不良情况发生,给酒店和客人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因此为了确保房务部正常工作有序运作,以及物品的完整和有效使用,防止给酒店及客人造成损失并为员工营造一个轻松的工作氛围,特建议如下:
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改善物品保管条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基本保养,切实防止物品的损坏和丢失。
在工作中,因工作失误导致物品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在考虑在工作中无法避免性在赔偿时,需根据具体情节,不同对象、物质性质、本人表现、事后态度和认识,以及损坏价值的大小,具体分析,区别对待,责令赔偿价值的全部、部分或免予赔偿。
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故意损坏物品均需按宾客价进行赔偿;
员工在工作过程当中因一时疏忽导致
物品损坏或遗失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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