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考核管理
办法一、总则
1、为规范劳务派遣工考核管理行为,引进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有效化解企业用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工是指经组织统一招聘,经过体检、培训、安全考试等环节达标的,并在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备案及认可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办理合法用工手续的人员.
二、劳务派遣工考核
1、基层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限公司文件规定建立完善的劳务派遣工台账,并要成立劳务派遣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2、对劳务派遣工考核至少半年应开展一次,一年内至少两次。有条件的单位(项目部)可实行以季度为周期的考核.
3、在施工现场,工作满
3个月及以上的劳务派遣工,列入考核范围。
4、考核原则:以实际完成工作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以提高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施工一线安全生产、作业效率为目标。
5、考核指标应着重依据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技能、
完成工作的数量、工作质量、工作创新、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持证上岗等方面作为考核指标。
6、劳务派遣工的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其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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