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旧法中,“无效
〞与“撤销
〞具有不同含义,但法国
民法典在使用这两个概念时,并未加以区
不。[1]德国民法
那么严格区分了无效与撤销,将
法律行为分为无效法律行为、效力未定法律行为与得撤销法律行为。我国
合同法沿袭了德国法的规定,将合同分为无效合同、效力未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一般认为,无效法律行为,不需要透过其他行为,即不生效力,学
讲称为因此无效。[2]无效合同系属无效法律行为。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
因此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指不发生该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而不是不发生任何其他意义上的效果。当事人对无效合同的无效存有过失的,须
担当缔约过失上的责任,合同已履行的,当事人之间
那么发生返还财产的法律效果。我国合同法第58条、59条对无效合同的法律效果作了相应的规定,
然而该规定尚存在不尽人意之处,有待进一步解释与完善。
一、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
咨询题无效合同与合同无效并非同一含义。无效合同是合同的种类之一,而合同无效
那么为合同的法律效果。无效合同是合同无效的
缘故之一,除无效合同之外,可撤销合同经撤销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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