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时,当心合同陷阱
签订劳动合同时,留神合同陷阱
合同,是聘请方与应聘方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各自权利的法律根据。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写进合同的内容应是互相协商的结果,应表达出双方的权利。
合同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本,它约束的是双方的行为,而不仅仅只是一方的行为。当一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规定,另一方有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力。合同已成为规范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根据,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但是,假如求职者与对方签订的是一份不利于自己的不平等合同,那么反过来,合同或许就会变成对自己具有极大杀伤力的武器。
收到一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的来信,自述是合同陷阱的受害者。在毕业前的一次聘请会上,他将简历投给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公司一位副总经理与他交谈后表示对他很满意,盼望能当场签下合同。
当时他满心高兴,因为对方许诺有住房,且月薪
3000
元以上。他没有迟疑就同意签约,想早早把这个好机会攥在手里。他草草浏览了对方早已打印好的合同,感觉格式很规范,条文也很专业,双方的权利义务好像也规定得很清晰。于是,怀着无比兴奋的
.心情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的职位是公司销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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