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训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建设和培养内部讲师队伍,发挥内部讲师在公司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内部讲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讲师的授课积极性,规范讲师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担任内部兼职内训讲师
(以下统称内训师
),向其他员工传授技能
和知识,
是公司内部知识的积累、共享和传播的有效途径之一
,能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水平
,从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二、内训师
资格评聘
及程序第三条内部讲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属于公司共享的师资力量,属兼职。
第四条内训师任职资格
1、高度认同本公司的企业文化,有责任心,品德高尚,能为人师表。
2、本岗位工作技能丰富,知识全面,并且有较强的实践经验。
3、有很强的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好,思路清晰,协调应变能力强。
4、本文愿意从事内训师工作。
5、对培训工作具有浓厚的兴趣,学习能力强,并
愿意与他人分享学习成果。
第五条内训师分初、中、高讲师三个级别
。各级内训师评聘标准
按课程等级、课程及教材开发、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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