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8。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全面治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6〕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88号)等文件关于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专户制度】
施工企业应
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实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总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并在厦门市辖区内的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总包企业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由劳务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该劳务企业应在厦门市辖区内的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劳务企业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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