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saasdfs~
121 0

[学习资料] 履行政协职能调查报告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0粉丝

已卖:2140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博士生

21%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50 个
通用积分
2576.8443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6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6042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525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8-29
最后登录
2026-1-29

楼主
fsaasdfs~ 发表于 2025-2-13 09:41:59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履行政协职能调查报告
  履行政协职能调查报告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程序化建设取得了不少成绩。特别是在中共十六大召开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实施以后,在履行政协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履行政协职能的程序化。尽管如此,在目前政协主要职能履行的规定中,程序方面的内容仍然显不足,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政协履职和作用的发挥。
  一、履行政协职能程序化问题现状
  目前,履行政协职能程序化建设主要有以下问题:一般性的号召较多,在实践中进行具体探索的较少。对政协组织的程序性规定较多,对政协组织之外的程序性规定较少,履行政协职能的主体是人民政协,客体是中国共产党、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等。但社会各界包括政协组织在内,对程序性的理解往往习惯地认为履行政协职能是政协的事,有些党政领导也自觉不自觉地持这样的观点,导致在履行政协职能的程序化建设上,政协作为主体比较主动,而客体在主动程度上与主体不均衡,造成了关于履行职能的程序性规定中,涉及客体的部分较少。程序性规定原则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弱。政协章程、《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调查报告 中国共产党 人大常委会 人民政府 中共中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30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