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那么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提高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明确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的修理、更换、退货
〔以下简称为
“三包〞〕责任,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农业机械产品
〔以下称农机产品
〕,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机产品的生产、销售、修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农机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
那么。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其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应当
承当的三包责任。
在农机产品的三包有效期内,三包责任不因农机所有权转移而改变。
本规定所称
农机用户
,即为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购置、使用农机的个人、农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联户
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本规定所称生产者是指生产、装配及改装农机产品的企业。农机产品的供货商和进口者视同生产者
承当三包责任
。本规定所称销售者是指以其名义向
农机用户
直接交付农机产品并收取货款、开具
购机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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