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CD病例摄影基本要求
临床病例展示需要有至少24张照片。其中12张治疗前照片,12张治疗后照片。如有特殊需要还要加拍特殊照。
正面照正面观1:10 (1:15) 放大倍率无需使用拉钩
水平放置相机:请勿竖直相机拍摄。患者的下巴应位于照片的下边框处,整个头部应位于相片中。相机选取1:10(1:15) 放大倍率。病人的颈部有可能无法全部入境。患者应放松面部肌肉,自然微笑。患者的鼻子应位于画面的中央。使用瞳孔连线及面中线来确定相机的水平向及垂直向的位置。建议不要使用牙齿及嘴唇来确定水平垂直标准。确定好患者的位置,避免背景上出现过于明显的阴影。明显的阴影通常意味着患者身体离背景距离过近。使用纯色,不反光的背景。应位于患者正前方拍照,避免形成角度影响切牙平面的问题。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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