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子出租合同简易版
上海市房子出租合同1
甲方:乙方:现因乙方民办办学需要,租赁甲方原新店学校的校舍和场地进行办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供应新店学校的校舍、场地,不供应桌子、椅子、水、电、教学设备的添置、校舍的修理等。
2、乙方除今年向甲方上交租金1000元,以后每年向甲方上交4000元。租赁的时间暂定三年,租金每年3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一年的费用。
3、乙方可以对甲方所供应的校舍进行修理,但不得转变校舍的主体结构,也不得转变其使用用处,确因需要转变的必需征得甲方同意方可。且乙方修理及添置的费用甲方概不负责。校舍、围墙、校门等建筑物在合同结束后应保持原状,若有倒塌或重大损坏的,乙方必需修理到位。的确遇到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导致房屋倒塌的乙方必需准时向甲方〔报告〕。
4、若因上级有重大决策的确需要终止合同的甲方根据时间比例退还租金,不算违约。
5、乙方在办学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平安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能办学的,也不得转租给其他人,的确有特别状况的必需取得甲方同意。
7、本协议未尽事宜,需甲乙双方协商,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8、本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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