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年【】月【】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结构
委员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名。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1/2以上的比例。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报董事会审批产生。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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