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单商户管理办法
目的为加强收单
业务发展,保护持卡人、商户、
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收单业务的正常运行,明确各职能部门和各环节的监管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总部及下属分支机构。
商户发展
商户发展基本条件
:可提供营业执照或负责人身份证
合法经营范围;谨慎发展的商户
:对于以下类型的商户,应谨慎签约,并采取更为严格的调查措施和审批程序
易发生风险的商户类型
(1)机票代售点或手机专卖店;
(2)各类娱乐场所,如夜总会、卡拉 OK、酒廊等;
(3)电话购物、邮购及网购商户;
(4)提供中介、咨询类服务的商户;
(5)提供担保、抵(质)押类服务的商户;
(6)持卡人需预付款的商户;
(7)批发类商户,包括专业化批发市场、小商品市场等;
(8)实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明确的商户,如小型贸易公司、经贸公司等;
(9)营业位置在写字楼、居民区内或非主要商业区内的商户;
(10)主动上门要求装机的小型商户.
商户、商户法人代表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资料已作为风险信息,被列入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的 “风险商户信息"或其它社会征信系统.
被其它收单机构拒绝签约或撤销的商户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