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除外
)生产许可
优化准入服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就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除外
)生产许可
事项制定如下落实措施:
一、实施
全程网办
2016年,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除外
)生产许可
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二、压缩审批时限
审批时限由
20个工作日压缩为14个工作日。三、精简审批材料
逐项梳理申请材料,与省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加强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
推进完善审批系统,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由申请人提交改为在线获取。
四、公开服务指南
根据法律法规
规章制修订情况和改革要求,动态调整服务指南,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
部门网站
和山东政务服务网相关内容,公示审批流程、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企业可以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或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
查询办理进度。
公示及查询网址:
1.山东政务服务网
http://zwf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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